仁怀市石坝河水库、葫芦坝水库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
中标公示
2013年5月15日14:30时,仁怀市石坝河水库、葫芦坝水库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招标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设计周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8 | 2014年12月底以前完成两座水库的前期工作;根据项目业主的时间要求及时提交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勘察设计成果资料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贵阳有限公司 | 8 | 2014年12月底以前完成两座水库的前期工作;根据项目业主的时间要求及时提交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勘察设计成果资料 |
招标代理公司: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仁怀市水利局
公示期: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1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