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 遵义县龙坪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
招 标 人 | 遵义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3年5月2日上午14:00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毕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9.994 项目经理:王友秀 报价:6030273.73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遵义金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9.989 项目经理:曾广敏 报价:6030899.89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遵义恒盛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9.984 项目经理:曹清和 报价:6029670.68元 | |
公示期 | 2013年 5 月 3日至2013年 5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