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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业技术用房项目设计

2013-05-07 查看 7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遵义市农业技术用房项目设计

招 标 人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

代理机构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4月27日9:0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6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 1

66

技术分 2

59

技术分 3

63

技术分 4

58

技术分 5

67

商务分

13.81

总分

76.41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吴烈

报价: 1660000 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60

技术分 2

52

技术分 3

63

技术分 4

55

技术分 5

64

商务分

13.62

总分

72.42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李勇

报价: 1700000 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得森古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58

技术分 2

49

技术分 3

58

技术分 4

54

技术分 5

58

商务分

15

总分

70.40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曹洪钧

报价: 1680000 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3年5月7日

2013年5月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