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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会议陈列馆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

2013-08-09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名称

遵义会议陈列馆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人

遵义会议纪念馆

代理机构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8月7日14:00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商务分:总分:94.80

项目负责人:保桂林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

报价:192.75399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同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商务分:总分:66.80

项目负责人:陈为清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

报价:192.75399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技术分2:技术分3:技术分4:

技术分5:技术分6:技术分7:

商务分:总分:60.42

项目负责人:杨光军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

报价:187.81158万元

公示期

2013-8-9至2013-8-12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