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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火车站片区犀牛湾棚户区及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招标

2013-08-21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遵义市新火车站片区犀牛湾棚户区及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人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3年8月16日9:00时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9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杨乾文

报价

369417912.30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1.7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韩迎春

报价

369713742.46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1.06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梁佐琼

报价

369728533.97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示期

2013年8月21日

2013年8月2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