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平正仡佬族乡计生公租房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遵义县平正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5月19日上午9:00分(一标室)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富城建筑有限公司总分:74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唐吉刚 | ||
报价 | 3151496.88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中国农业银行绥阳支行营业办公楼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分:64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王贞梅 | ||
报价 | 3152527.32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县华诚都汇6号楼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
报价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5月19日 | 至 | 2014年5月21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