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习水县土城镇廉租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标段) | ||
| 招标人 | 习水县土城镇人民政府 | ||
| 代理机构 |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4年5月23日15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6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黄吉高 | ||
| 报价 | 10005029.80元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黔西南州兴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何芝蓉 | ||
| 报价 | 9988855.12元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庄周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韦敬忠 | ||
| 报价 | 9966270.33元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 公示期 | 2014年5月30日 | 至 | 2014年6月4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习水县土城镇廉租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一标段) | ||
| 招标人 | 习水县土城镇人民政府 | ||
| 代理机构 |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4年5月23日14时3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路城上城6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龙里华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彭勇 | ||
| 报价 | 11190330.38元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2个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饶吉兵 | ||
| 报价 | 11165675.96元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2个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余圣德 | ||
| 报价 | 11189571.84元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2个 | ||
| 公示期 | 2014年5月30日 | 至 | 2014年6月4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