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大学)新蒲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招标 | ||
招标人 |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中审招标代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5月2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方鸿庆 | ||
报价 | 327350000.00元 | ||
总分 | 70.5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春福 | ||
报价 | 327350000.00元 | ||
总分 | 68.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林志锋 | ||
报价 | 327350000.00元 | ||
总分 | 67.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6月3日 | 至 | 2014年6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大学)新蒲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 | ||
招标人 |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中审招标代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5月26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龚忠良 | ||
报价 | 1026060000.00元 | ||
总分 | 71.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运武 | ||
报价 | 1026060000.00元 | ||
总分 | 66.82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许永波 | ||
报价 | 1026060000.00元 | ||
总分 | 66.5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公示期 | 2014年6月3日 | 至 | 2014年6月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