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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大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2014-07-31 查看 8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安大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4) 35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标的安大公司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79号)已于 2014 年7月29 日09 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45424811.60元
中标工期:540天
项目负责人:于昇平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00156603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广旭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45437045.54元
中标工期:540天
项目负责人:杨红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00266037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45453393.09元
中标工期:540天
项目负责人:任顺发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00042704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4 年 8 月 4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 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