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名称 | 仁怀市共和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 |
招标人 | 仁怀市水务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29日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曹 骏 | |
报价 | 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所审定的勘察设计费为基数下浮8% | |
总分 | 96.0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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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金 城 | |
报价 | 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所审定的勘察设计费为基数下浮8% | |
总分 | 79.8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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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天津市海顺交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吴 剑 | |
报价 | 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所审定的勘察设计费为基数下浮9% | |
总分 | 78.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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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1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