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县大岩角水库水源工程C2标段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重点水源工程管理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28日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班章雨 | ||
报 价 | 12649500.00 | ||
总 分 | 95.24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裕河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洪岳善 | ||
报 价 | 12682488.44 | ||
总 分 | 91.22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水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申乾坤 | ||
报 价 | 12771054.12 | ||
总 分 | 91.09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公 示 期 | 2014年 7月31日 | 至2014年8月4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县大岩角水库水源工程C3标段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重点水源工程管理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28日14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叶宇鹏 | ||
报 价 | 20885075.43 | ||
总 分 | 93.3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北宏盛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叶盛 | ||
报 价 | 20785875.22 | ||
总 分 | 93.1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唐吉华 | ||
报 价 | 20667010.53 | ||
总 分 | 92.5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公 示 期 | 2014年7 月31 日 | 至2014年 8 月 4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县大岩角水库水源工程C1标段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重点水源工程管理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7月29日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宋执友 | ||
报 价 | 35093863.79 | ||
总 分 | 92.48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高俊恒 | ||
报 价 | 34930379.17 | ||
总 分 | 92.4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宝国 | ||
报 价 | 35068626.34 | ||
总 分 | 91.9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公 示 期 | 2014年7 月31日 | 至2014年8月4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