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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茅台镇环境整治及城镇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9-11号楼及商业C、D工程施工招标(11、12、13标段)

2014-08-08 查看 20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仁怀市茅台镇环境整治及城镇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9-11号楼及商业CD工程施工招标(十一标段)

招标人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08月01日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89.99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龙吟

报价

46542055.42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82.47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袁景文

报价

46551459.80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81.76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梁佐琼

报价

46516611.75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示期

2014年08月 8 日

至2014年08月 11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仁怀市茅台镇环境整治及城镇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9-11号楼及商业CD工程施工招标(十二标段)

招标人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08月01日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85.66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廖治云

报价

52314751.52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79.72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杜桂祥

报价

52380578.94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79.45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肖阳和

报价

52358869.75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示期

2014年08月8 日

至2014年08月11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标公示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仁怀市茅台镇环境整治及城镇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9-11号楼及商业CD工程施工招标(十三标段)

招标人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08月01日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91.74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饶建辉

报价

50058615.90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80.93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张永宽

报价

50090006.21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总分

78.54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谢海水

报价

50069891.65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示期

2014年08月 8 日

至2014年08月 11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