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汇川区2013年中央财政“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一标段) | ||
招标人 | 遵义市汇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9月25日9:00时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肇庆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燕赫男 | ||
报价 | 5253874.28元 | ||
总分 |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唐宗军 | ||
报价 | 5492746.26元 | ||
总分 |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胡兴勇 | ||
报价 | 5521626.22元 | ||
总分 |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公示期 | 2014年9月29日 | 至 | 2014年10月2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汇川区2013年中央财政“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二标段) | ||
招标人 | 遵义市汇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9月25日9:00时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西裕河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梁礼民 | ||
报价 | 9249943.42元 | ||
总分 |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泸州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夏尚清 | ||
报价 | 9671475.85元 | ||
总分 |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靳伟伟 | ||
报价 | 9746587.85元 | ||
总分 |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公示期 | 2014年9月29日 | 至 | 2014年10月2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