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要求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指2021年(6月、7月、8月)三个月。现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要求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指2021年任意三个月。2.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项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QXNTF格式)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09 月 28 日10:00时。现变更为: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项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QXNTF格式)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 09 日10时00分。文件中相应部分同上一起变更。文件预览:兴义市革里水库乌沙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