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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龙泉大院公共租赁房项目工程结果公告

2014-06-0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赫章县龙泉大院公共租赁房项目工程

招标 人

赫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公室

代理机构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6月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颐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总分:

89.22

 

项目经理:罗忠乾

类似业绩:达溪镇巨河小学瓢井镇贾跨中学、瓢井中学、八堡乡复兴小学教学楼等2个

 

报价(元):

27085790.38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赫章县宏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总分:

82.59

 

项目经理:郭运权

类似业绩:赫章县铅锌矿沉区搬迁项目三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程A、B标段等2个

 

报价(元):

27055809.6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总分:

77.09

 

项目经理:陈冕

类似业绩:毕节地区工业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1个

 

报价(元):

27136635.07元

公示 期

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