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黎平县肇兴至井寨城镇道路工程 | |||||||
招 标 人 | 黎平县交通运输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6月5日下午14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筑工程总公司 | |||||||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15.64 |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9.00 | 投标报价得分:59.94 | 扣分因素 扣分:0.00 | 其他因素得分:6.00 | 总分:90.58 | 报价:2715000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12.02 |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3.00 | 投标报价得分:59.80 | 扣分因素 扣分:0.00 | 其他因素得分:4.00 | 总分:78.82 | 报价:2715988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安顺市第三建筑工程总公司 | |||||||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10.70 |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3.00 | 投标报价得分:59.76 | 扣分因素 扣分:0.00 | 其他因素得分:4.00 | 总分:77.46 | 报价:27142000.00 | ||
公示期 | 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0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监督单位:黎平县城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855-6210422 | |||||||
招标人: 日期:2014年6月6日 |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14年6月6日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