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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维新镇以苏块村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4-06-18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纳雍县维新镇以苏块村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纳雍县维新镇以苏块村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6月10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恒禹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3.29

项目经理

胡廷安

业绩

清镇市站街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等

报 价

2260833.8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山川秀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1.78

项目经理

罗义权

业绩

西秀区轿子山镇郭家屯2012年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等

报 价

2356211.9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三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1.00

项目经理

李俊

业绩

平塘县2011年度第一期土地开发项目(第一标段)等

报价

2273078.00元

公 示 期

2014年6 月18 日

2014年6 月 20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