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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乐山棚户区改造工程三号、供电东路道路工程(BT)(二次招标)施工招标

2015-04-15 查看 3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红花岗区乐山棚户区改造工程三号、供电东路道路工程(BT)(二次招标)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红花岗区东联线改造(汽贸城)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

贵州桦利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04月14日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隆源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王大维

报 价

三号:91388272.00元;

供电东路:21629210.00元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宋孝波

报 价

三号:90918777.00元;

供电东路:21485724.00 元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金广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郑杨华

报价

三号:91402907.00元;

供电东路:21633212.00 元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公 示 期

2015年04月15日

2015年04月17日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