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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小海镇松科片区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二标段)中标公示

2014-12-17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威宁县小海镇松科片区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二标段)

建设单位

威宁县小海镇松科片区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组

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 12月15日10时3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95.03

报价(元)

18541439.17

项目经理

颜维明

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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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恒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94.78

报价(元)

18516453.08

项目经理

夏天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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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梵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94.57

报价(元)

18535131.37

项目经理

文建松

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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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201412 17 日至 201412 2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