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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小海镇松科片区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招标中标公示

2014-12-17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威宁县小海镇松科片区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招标

建设单位

威宁县小海镇松科片区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组

代理机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4年 12月16日10时0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亿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83.65

报价(元)

613185.00

项目经理

张文

类似业绩

宁南县衫树乡等 7个荒草地开发项目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75.85

报价(元)

608015.20

项目经理

张朝华

类似业绩

泸县合面镇土地整理项目监理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64.37

报价(元)

613985.00

项目经理

毕安波

类似业绩

白水县尧禾镇土地整理监理项目等

公 示 期

201412 17 日至 2014121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