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 二 )标段 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23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洁城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贵州众益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安顺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 二 )标段(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911 号)已于 2015 年 1月 8 日 11: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4100182.02元
中标工期: 90天
项目负责人: 姜雪松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建安B(2009)0004833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城建筑工程公司
中标价: 4103024.75元
中标工期: 90天
项目负责人: 雷鸣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安高200930028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庄周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4106998.60元
中标工期: 90天
项目负责人: 张玉国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黔建安B(2011)0010324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5年 1 月 14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西秀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