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18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安顺市规划展览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903 号)已于2015年1月6日0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报价为: 4986000.00 元
项目负责人: 代宁
企业类似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上海广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报价为: 5305000.00 元
项目负责人: 吕申婴
企业类似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报价为: 5455000.00 元
项目负责人: 梁丽滨
企业类似业绩: /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5 年 1 月 14 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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