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正安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汪家田安置工程监理 | |||
正安县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2014年12月9日9:00时 |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6楼) | |||
贵州永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冉连华 | ||
报 价 | 1568937元 | ||
总 分 | 66.5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遵义三新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刘禄顺 | ||
报 价 | 1631700元 | ||
总 分 | 57.4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遵义市建工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杨光军 | ||
报 价 | 1631700元 | ||
总 分 | 53.3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个 | ||
2014年12月15日 | 至 | 2014年12月17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