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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协和镇2014年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灌溉渠道建设部分)中标公示

2015-05-18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黔西县协和镇2014年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灌溉渠道建设部分)

招标人

黔西县协和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 年 5月 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94.48分

项目经理

黄德章

报价(人民币:元)

3917423.77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兴义市乌沙镇2011年高标准农田C1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毕节市新禹水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94.12分

项目经理

徐黎明

报价(人民币:元)

3909271.68元

类似业绩名称

惠水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93.47分

项目经理

贾 亮

报价(人民币:元)

3917668.26元

类似业绩名称

德江县2011年度第二期土地开发项目(第七八标段)

公示期

2015年5月18日

2015年5月20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