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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5-05-21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金沙县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金沙县农牧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汇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62.55分

报价

12276655.98元

项目负责人

刘兴桥

类似业绩

息烽县石硐镇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1标段等5个类似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毕节市承禹水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45.04分

报价

12283136.00元

项目负责人

马本超

类似业绩

水城县米萝乡巴浪河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等2个类似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44.43分

报价

12283538.77元

项目负责人

王金江

类似业绩

龙里湾寨乡长萌村摆勺村场坝村2013年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等2个类似业绩

公示 期

2015521日至201552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