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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野马川至维新(纳雍段)大修项目结果公告

2015-06-01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纳雍县野马川至维新(纳雍段)大修项目

建设单位

贵州省纳雍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代理机构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9.70

报价

6333855.22

项目经理

汤文生

类似业绩

墨江县卡(渡桥)桥梁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9.43

报价

6328212.76

项目经理

江崇熙

类似业绩

文昌市道砂土路改造工程(谭牛至中心公路、头苑至水北公路)施工招标施工第5标段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荣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9.41

报价

6347699.62

项目经理

刁吉彬

类似业绩

资阳市雷音村至邹家沟公路工程等

示 期

2015 年6月1日至 2015 年 6月7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