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C建施招(2013)第158号
绥阳县2013年廉租房(第四期)旺草镇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阳县2013年廉租房(第四期)旺草镇项目已由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投资[2012]1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绥阳县旺草镇广怀村,建筑面积(约)8200平方米;总投资(约)1476万元;合同估算价:后详见招标控制价的通知书;计划工期:十个月;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壹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壹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个(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本项目报名家数若超过九家,则进行资格预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3 月 4 日至 2013 年 3 月 8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2:00 时至 4:30 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3 月 6 日至 2013 年 3 月 12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 时至 11 时,下午 2:30 时至 4:30 时,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地址:遵义市香港路金城小区 A1栋二楼)
5.2 招标文件、图纸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地址: | 绥阳县 | 地址: | 遵义市香港路金城小区 |
邮编: | 邮编: | 563000 | |
联系人: | 令狐昌举 | 联系人: | 王金梅 |
电话: | 18984279258 | 电话: | 15870100261 0852-8640833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入黔备案号: | 黔建外招验[2012]052 |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2014年1月21日 | ||
2013年 3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