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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鸡场乡鸡场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5-06-08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大方县鸡场乡鸡场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大方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5日1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4.18

报价

3001153.11元

项目经理

杨远江

类似业绩

金沙县廉租房建设项目和余家庄小区廉租房项目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0.97

报 价

3002804.27元

项目经理

王阳勇

类似业绩

《金州城市花园》项目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0.63

报 价

3003559.45元

项目经理

杨恒勇

类似业绩

金沙县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等

公 示 期

20156月8日至201561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