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赤水市2014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建设项目三标段大同镇项目区 | ||
招 标 人 | 赤水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 |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12月23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川区厦门路与南京路交汇处,城上城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卜正勉 | ||
报价 | 2686662.39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美 | ||
报价 | 2554659.7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天柱县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郑传银 | ||
报价 | 2675101.25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公 示 期 | 2014年12月25日 | 至 | 2014年12月29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