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坪桥循环经济型新材料生态工业基地工业垃圾综合利用热电站(2×50MW)工程设计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华震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5月13日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高云飞 | |
报 价 | 8800000.00元 | |
总 分 | 91.5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海东 | |
报 价 | 8610000.00元 | |
总 分 | 80.87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汪枫 | |
报 价 | 8990000.00元 | |
总 分 | 76.63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公 示 期 | 2015年5月14日 | 至2015年5月18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