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纳雍县廉租住房同心家园小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廉租住房同心家园小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毕市发【2012】506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纳雍县房产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纳雍县城东新区;
建设规模:37500平方米、750套;
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
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
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并已落实.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和工程保修阶段监理.
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保修阶段:施工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及专业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3月25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 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3月25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00 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详细地址)。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8. 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以上“4.投标报名”条款修改为:1.需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证原件及注册证原件现场报名;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从业资质核验手续原件;3.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5.本项目须同时在网上报名,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CA在该系统内报名,办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手续后,用CA证书于24小时之内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资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纳雍县房产事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毕节市纳雍县 | 地址: | 贵阳市富水北路银桥大厦23-2号 | ||
邮编: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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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肖云松 | 联系人: | 宋刚、樊海鹏 | ||
电话: | 0857-3523696 | 电话: | 18984333570 |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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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入黔备案号: | 黔建外招验(2012)004号 |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2015年04月23日 | ||||
2013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