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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工业园区次干道C7路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2016-01-13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瓮安县工业园区次干道C7路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瓮安县工业园区次干道C7路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瓮安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1月8日15:00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岳阳金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55 总 分 73.72
项目经理 万山
下浮率报价 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颢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49 总 分 64.3
项目经理 袁龙玥
下浮率报价 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都匀市三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商务分 49 总 分 62.68
项目经理 韦太恒
下浮率报价 0.00%
   
公示期: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