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仁怀市2015长岗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建施工项目 | ||
招 标 人 | 仁怀市长岗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3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仁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
项目经理 | 刘 意 | ||
报价 | 7927968.69元 | ||
总分 | 96.84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共租赁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王 琪 | ||
报价 | 7913547.47元 | ||
总分 | 84.82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市外环路万福小区D栋办公楼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遵义高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袁 刚 | ||
报价 | 7939083.24元 | ||
总分 | 84.72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习水县2012年廉租房和县城低收入人群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二标段 | ||
公 示 期 | 2015年11月4日 | 至 | 2015年11月6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