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茅栗小学教学综合楼、食堂、宿舍工程 | ||
招标人 | 遵义县茅栗镇中心学校 | ||
代理机构 | 贵州普诚正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12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高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袁刚 | ||
报价 | 2547587.29元 | ||
总分 | 96.17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慧隆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 | 刘宗宝 | ||
报价 | 2545269.66元 | ||
总分 | 94.48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三都水族自治县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 | 陈勇 | ||
报价 | 2549795.85元 | ||
总分 | 92.02分 | ||
公示期 | 2015年11月16日 | 至 | 2015年11月18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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