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城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监理) | ||
招标人 | 遵义县自来水公司 | ||
代理机构 |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10日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航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任剑 | ||
报价 | 234400.00元 | ||
总分 | 82.98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天柱县城区供水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蔡志国 | ||
报价 | 234400.00元 | ||
总分 | 79.45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遵义县南部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霍武刚 | ||
报价 | 243190.00元 | ||
总分 | 66.2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正安县城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
公示期 | 2015年11月13日 | 至 | 2015年11月17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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