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县民政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桦利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06月24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陈浩 | ||
报 价 | 32630938.61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花溪阳光家园一期9、10栋工程; 修文县公安局业务及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毓普 | ||
报 价 | 32594841.34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铜仁花果山酒店(大会堂)二期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覃信碧 | ||
报价 | 32548857.03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荔波县市民中心项目施工 | ||
公 示 期 | 2015年06月26日 | 至 | 2015年06月30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