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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航空产业园区18号危险化学品库房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2015-08-11 查看 2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安顺航空产业园区18号危险化学品库房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 486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的 安顺航空产业园区18号危险化学品库房施工招标 (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486 号 ) 已于 201 5 年 7 月 2 9 日 11 时 00 分 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4697200.49元

中标工期: 240天

项目负责人: 陈家洪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4757850.67元

中标工期: 240天

项目负责人: 张严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聚安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4764544.98元

中标工期: 240天

项目负责人: 王世明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 5 年 8 月 13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 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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