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习水县2015年乌江南路(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 ||
招 标 人 | 习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8月20日14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6楼)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陈小琼 | ||
报 价 | 2760000.00元 | ||
总分 | 93.68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绥阳县三纵三横路网安置还房工程项目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大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周南建 | ||
报 价 | 2780000.00元 | ||
总分 | 89.76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毕节市碧海新区一号安置地块安置房(二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张先政 | ||
报价 | 2795000.00元 | ||
总分 | 85.6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娄底市文化中心、娄底宾馆(新建五星级)设计 | ||
公 示 期 | 2015.8.28 | 至 | 2015.9.1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