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2015年道真自治县重庆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
| 招 标 人 | 道真自治县兴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7月11日09:00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写字楼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建投第二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李树青 | ||
| 报 价 | 175473325.23 | ||
| 总 分 | 90.70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阳勇 | ||
| 报 价 | 175385955.65 | ||
| 总 分 | 88.85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文良兵 | ||
| 报 价 | 175457850.82 | ||
| 总 分 | 87.01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6年7月 12 日 | 至 | 2016年7月 14 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2015年道真自治县重庆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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