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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广顺镇南场社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016-07-13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长顺县广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长顺县广顺镇南场社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2016年07月12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6)0063号-1

标段(包)名称:长顺县广顺镇南场社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顺县广顺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2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贵品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

89.04

项目负责人:

陈朝宏

报价(元):

1793958.08

第二中标候选人

都匀市三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79.45

项目负责人:

韦太恒

报价(元):

1795525.48

第三中标候选人

都匀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总分:

78.16

项目负责人:

何念林

报价(元):

1796379.98

公 示 期: 2016-07-132016-07-1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