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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白云山镇思京村龙口土地开发项目中标公示

2016-06-02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长顺县白云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长顺县白云山镇思京村龙口土地开发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2016年06月02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2016)0178号-1

标段(包)名称:长顺县白云山镇思京村龙口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顺县白云山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2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8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92.18

项目负责人:

潘敏

报价(元):

8119518.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

总分:

82.06

项目负责人:

高丽歌

报价(元):

8112544.13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梵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

79.70

项目负责人:

王伟

报价(元):

8126682.01

公 示 期: 2016-06-032016-06-0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