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市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03日10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九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刘加新 | |||||
报 价 | 2763920.00 | 总分 | 80.3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唐清兰 | |||||
报 价 | 2763920.00 | 总分 | 76.6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周亮斌 | |||||
报价 | 2763920.00 | 总分 | 71.00 | |||
公 示 期 | 2016年6月7日 | 至 | 2016年6月12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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