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绥阳县新城区横五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 ||
| 招 标 人 | 绥阳县鸿泰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8月30日 09: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郑启阳 | ||
| 报 价 | 18335000.00元 | ||
| 得分 | 99.98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盘锦鹏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曹松 | ||
| 报 价 | 18297000.00元 | ||
| 得分 | 93.37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遵义联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唐鹏杰 | ||
| 报 价 | 18335000元 | ||
| 得分 | 90.48分 | ||
| 公 示 期 | 2016 年 09月2日 | 至 | 2016 年 09月6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绥阳县新城区横五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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