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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塘边镇清水村外山土地开发项目

2016-09-09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平塘县塘边镇清水村外山土地开发项目

招 标 人

平塘县土地开发中心

代理机构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9-08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山川秀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24.44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69.32

总分

93.76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报价

1533018.31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12.52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67.84

总分

80.36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报价

1519899.93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湖南和庆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11.78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67.09

总分

78.87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报价

1539844.88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6年9月9日

2016年9月1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