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公示 |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遵义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施工招标 |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播州区中等职业学校 | |
| 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8月3日9时00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标室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健 | |
| 报 价 | 30242191.74元 | |
| 总 分 | 95.24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彭万生 | |
| 报 价 | 29421408.67元 | |
| 总 分 | 93.34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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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严均 | |
| 报 价 | 29664761.72元 | |
| 总 分 | 93.28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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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示 期 | 2016年8月 8 日至2016年 8 月 10 日 |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