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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龙里县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对莲花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及村庄整治施工图设计捆绑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2016年06月21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2016)0291号-1 标段(包)名称:莲花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及村庄整治施工图设计捆绑招标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龙里县城乡规划局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苏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总分: | 76.65 | 项目负责人: | 贺风春 | 费率(%): | 2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总分: | 44.50 | 项目负责人: | 李浩年 | 费率(%): | 1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总分: | 39.57 | 项目负责人: | 魏成 | 费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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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2016-06-22至2016-06-2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