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龙潭河县城河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中标公示
| 工程项目名称 | 凤冈县龙潭河县城河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二次) | |
| 招 标 人 | 凤冈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18日09时00 分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闵春龙 | |
| 报 价 | 下浮20% | |
| 总 分 | 84.24分 | |
| 企业类似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涂捷 | |
| 报 价 | 下浮24% | |
| 总 分 | 72.26分 | |
| 企业类似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戴东平 | |
| 报 价 | 下浮18% | |
| 总 分 | 70.78分 | |
| 企业类似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6年 07月 19日至 07月 21日 |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