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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垫资建设)

2016-07-27 查看 1 次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工程项目

罗甸县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垫资建设)

招 标 人

罗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机构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7-26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西安翔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95.74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张晓斌

报价

12303049.00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北斗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88.59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冯建鹰

报价

12356011.00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84.03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吴惠霞

报价

12106280.00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6-07-27

2016-07-2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