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名称 | 南白镇娄山西路道路工程 | ||
| 招 标 人 | 遵义市播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代理机构 |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6月23日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富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吴谋勇 | ||
| 报价 | 7801101.64元 | ||
| 得分 | 97.43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大地建设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张玉国 | ||
| 报价 | 7840678.88元 | ||
| 得分 | 96.91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鼎丰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卢加华 | ||
| 报价 | 7646994.36元 | ||
| 得分 | 89.78分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6年7月 1 日 | 至 | 2016年7月 5 日 |
| 公式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南白镇娄山西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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