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正安县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标段 施工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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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名称 | 2015年正安县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标段 | ||
| 招 标 人 | 正安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 |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21日09:00 |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 | 王弼 | ||
| 报 价 | 162028532.20 | ||
| 总 分 | 89.01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大地建设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经理 | 张玉国 | ||
| 报 价 | 162077208.30 | ||
| 总 分 | 70.02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 | 杨国保 | ||
| 报 价 | 162769053.00 | ||
| 总 分 | 69.21 |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 公 示 期 | 2016年 7月1日 | 至 | 2016年 7月 5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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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正安县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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